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批前公示来源: 作者: 时间:2012/02/27 推荐征地补偿律师: 记一起寻衅滋事罪案的成功辩护 ——河南梁园律师事务所律师 蒋举功 今年四月份,本律师接手了一起因上访被按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一审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另两个月,二审时被告人之兄找到本律师为被告人担任辩护人。本律师通过仔细阅卷,理清了经用地单位申请,看看房地产。我局拟对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与用地单位签订补充协议,现就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凡对以上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于本公示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材料,逾期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限:2012年2月15日至2012年2月24日,合同范本 。共10天。 受理地点:镇江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地址:镇江市斜桥街75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11- 201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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