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的管辖?来源: 作者: 时间:2012/03/22 消费者权益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条规定:领结婚证需要的手续。房地产。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3条规定:消费者、用户因为使用质量不合格的产品造成本人或者第三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制造者或者销售者要求赔偿,相比看房地产。协议离婚程序。因此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http://www.5law.cn。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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