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武汉买了一套房子,是借用我舅的公基金办理的贷款,(首付和月供都是我自已付的)由于公基金贷款的原因房产证上必须写我舅的名字,为了避免以后发生产权纠纷,我可以和我舅签个房屋赠与协议吗?以他的名议将房屋赠与给我,这样房子的产权是不是就属于我?还有我的配偶可以一起享受房屋的所有权吗? 这不是赠与!但你必须和你舅舅签一个协议书,说明只是借他的公积金账户贷款,实际还款,预付款均与他无关,等还清款后,无条件过户到你名下。找2个见证人作证、签字。此事非同小可。 如果是在你的婚前买的,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一定保存好预付款收据或复印件,银行还款收据,学习房地产。和你舅舅签订的协议书! 如果婚后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补充提问的回答: 签了赠与协议,赶快去办公证,办房产转移手续。想知道合同解除文本。 可以做你舅舅的工作,在赠与协议里写上你和你朋友2人的名字,办房证就可以直接写你和你朋友2人的名字了。但一定保存好预付款收据或复印件,银行还款收据,和你舅舅签订的仅使用他的公积金帐户贷款的协议书! 最好找个律师帮你,花点儿律师费值得。我觉得你的事很棘手,千万别留下后患!!! 这里有一篇文章你可以看看: 房屋管理部门在认定房屋产权归属的时候是看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这套房子要是写您舅舅的名字,那么就说明这套房子是他的,即使你交银行月供,万一产生纠纷,查起来比较麻烦。 其实您和舅舅签的赠与协议,从法律角度来看只是一种变相的遗嘱形式,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舅舅在世期间可以随时修改,因此倘若舅舅多个心眼,完全可以不承认您对房屋拥有产权。 婚前买的房子是属于婚前财产,但是结婚后的月供部分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所以您要是结婚以后还在还银行贷款,那么您妻子也拥有产权。 可以赠与,但是还得过户,如果已结婚就是共有,除非公证这房跟配偶没关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