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7月15号租了一个房子.签合同的时候是签了半年的合同交了一千快钱的押金.但是到9月份的时候我朋友说不租了.就想退房子然后房东叫我门找过一个人租房子然后才退押金...我门就找了一个人租了房子.那人也和房东签了合同.但是那个人说5天后交押金.房东就押了我那一千快钱.和压了那个人的省份证.说等他拿了钱来以后就把钱给我.然后把身份证给他..但是到了交押金的时候那个人就被派出所抓走了(抢劫出租车司机被抓).....然后我找房东想要回那一千快钱押金.但是房东说.上次租房的那个人带来的损失全部算在我的头上...我觉得不太合理..但是自己又不懂这方面的法律..所以想请大家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找房东协商,协商不成的,找当地法律援助来处理,小案子就不用惊动法院了。陕西晚婚晚育 产假。 不应该给,给他个屁,你就和他说,硬气点,不给就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或者非常规手段,让他自己衡量孰轻孰重??? 惯的他们!!草!!别怕他!!! 有一次我在荆州和房东发生了冲突,当时是在网上搜的一律师电话咨询了一下。他们给我说了对错在哪里!然后我找居委会给调解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