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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法

时间:2012-04-29 08:37来源:无奈的选择 作者:中国文化宣传联盟 中国法律网
回复时间:04-28 22:12 在存续下列财产归共同所有:1、、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财产。1)根据新《》: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第一款:一方的;

根据此条,婚前财产是夫妻一方的财产,是不分割的。

也就是说,婚前婚后买房是有本质区别的:

前购房:产权人始终为上登记的名字,除非婚后做产权人的增补。

后购房:无论房产证登记是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财产。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前一方购置的房产,房产证有双方名字,是否能认定为共同财产?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口头赠与是有法律效力的,应当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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