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购房流程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购房 > 购房流程 >

出生医疗事故案例

时间:2012-04-30 05:28来源:见斋 作者:打不死的Lv_YY 中国法律网

出生医疗事故案例

来源: 作者: 时间:2011/02/22 推荐医疗事故律师: 女儿出生后因黄疸致脑瘫事主愤告医院却一年等不到医疗事故鉴定 因女儿脑瘫和4家医院打起官司的邓先生向记者反映:他通过法院向医学会提交的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已达一年,还未进入鉴定程序,鉴定结果也不知什么时候能出。记者采访发现,这种苦恼不止邓先生有,自从2002年9

女儿出生后因黄疸致脑瘫事主愤告医院却一年等不到鉴定

因女儿脑瘫和4家医院打起官司的邓先生向记者反映:他通过法院向医学会提交的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已达一年,还未进入鉴定程序,鉴定结果也不知什么时候能出。记者采访发现,这种苦恼不止邓先生有,自从2002年9月医疗事故鉴定权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给医学会后,医学会积压的鉴定案件已达几十件,而《条例》规定45天出鉴定结果已变得遥遥无期。

“满分”婴儿在医院突患“脑瘫”

邓先生说,2000年在妻子怀孕9周时,就在沙井人民医院坚持作定检。到孕周期41周,还没有预产的征兆,建议其妻子住院待产。当时住院部妇产科医生建议剖宫产,2001年3月19日剖腹产下女儿邓欣,产出后医生为婴儿评分为10分(即满分)。邓先生发现女儿出生后少哭、少动、吃奶少,眼睛也很少睁开,晚婚婚假几天。多次问医生,医生都说正常。第七天出院时,医生并没有对女儿检查,却在有关记录上记载“无黄疸,面色红润”。

邓先生告诉记者:“因为孩子仍有病症,他先后到宝安医院、市儿童医院和铁路医院做过相关治疗。直到2002年3月,才在另外的医院被确诊为脑瘫,医生认为,孩子新生儿期有重度黄疸是造成脑瘫的直接原因。由于沙井医院没有及时发现并治疗黄疸,宝安区医院对黄疸治疗不得力,市儿童医院和铁路医院漏诊,造成了女儿的病状。

一年等不到医疗事故鉴定书

邓先生2003年将沙井医院、宝安区医院、市儿童医院及铁路医院同时告上法庭。宝安法院于当年4月9日开庭审理,但至今尚未宣判。因被告方不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邓先生于5月16日向宝安法院递交了要求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

邓先生说,法院于2003年9月15日将申请资料移交到医学会。到现在已快一年了,医疗事故鉴定却如石沉大海。

医疗事故鉴定期限应该是多少天?记者从卫生部门获悉,国家于2002年新公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其中规定从2002年9月1日起,医疗事故的改由医学会负责。深圳市医学会从2002年9月1日起全面接管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组成了专家鉴定委员会。

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医学会应当在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天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零编制”让医学会难应付

9月3日,记者来到位于解放路时珍大厦的市医学会采访。在医学会设置了专门的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记者向三位工作人员询问:为什么邓先生的医疗事故鉴定长达一年仍没有结果?工作人员说:“来进行鉴定的人得排队,邓先生的案件排在89号。至于什么时候可以做鉴定,他们也不知道。”

之后,深圳市医学会负责人李耀培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医学会接受医疗事故鉴定任务后,需要鉴定的案件很多,由于人手不够,根本应付不过来。而新的医疗事故鉴定要求更严格了,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医学会连正式工作人员都没有。从2002年至今,李先生手里已经积压了几十个等待鉴定的医疗事故案件。

李先生说,邓先生的案件去年就接到了,但是只能排队等,他们必须将以前的案件处理完才行。只有在案件受理后,才会按照法规组织专家在45天内拿出鉴定结果。

分享到:
特别推荐
·
·
·
·
·
相关文章
·
·
·
·
·
无须注册,快速提问。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温馨提示:由于无法获得联系方式等原因,本网使用的文字及图片的作品报酬未能及时支付,在此深表歉意,请作品相关权利人与中国法律网网取得联系。 上一篇:
下一篇: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