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权利义务概括承受。 我国《》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2、限定清偿原则 《继承法》第33条规定:“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3、几个继承人接受遗产,各继承人应按其继承遗产的份额比例分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 4、执行依法应当首先清偿被遗赠人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责任编辑:admin) |
|
|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
![]() |
|
![]() |
1、权利义务概括承受。 我国《》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2、限定清偿原则 《继承法》第33条规定:“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3、几个继承人接受遗产,各继承人应按其继承遗产的份额比例分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 4、执行依法应当首先清偿被遗赠人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责任编辑:admin) |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