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李莉(化名)与张勇(化名)相识仅10余天便匆忙登记结婚,后李莉去为儿子上户时,却发现丈夫在婚前已与他人非婚生育一子,使婚生子无法入户。日前,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判决准予李莉与张勇离婚,婚生子由李莉抚养,张勇每月给付抚养费300元至婚生子18周岁。 2001年5月18日,宜宾县柏溪镇女青年李莉经人介绍认识了本镇高梨村村民张勇,两人一见钟情,10余天后便匆忙登记结婚。第二年,李莉生下一个儿子,当她高高兴兴去为儿子上户口时,却发现张勇在与她结婚前曾与另一女子非婚生育一子,并在张勇的户口簿上户,使李莉之子成了“黑户”。后张勇索性离开李莉分居生活。李莉在多次要求张勇给付孩子的生活费遭到殴打后,提出与张勇离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