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与新婚妻子生活13天后外出务工,四年之后回家却发现已有一两岁儿子,心存疑虑的丈夫遂将妻子告上法庭。近日,河南省新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结。 1999年3月,余某经他人介绍与王某相识,同年5月登记结婚。二人只共同生活了十三天,余某就到新加坡打工。四年后,余某打工归来,发现已有一个两岁的儿子,疑妻与他人有染,便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和精神损害赔偿。后经法医鉴定,该男孩与余某不具有亲子关系。 法院认为,王某在余某出国务工期间,违反夫妻应当相忠实的义务,生育一与原告无亲子关系的男孩,导致原、被告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符合离婚条件,经调解无效后法院依法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因原告未向法院提供被告与他人非法同居的充分证据,其精神赔偿的请求被依法驳回。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