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婚姻法规 婚姻动态 结婚知识 离婚知识 婚姻效力 家庭关系 离婚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同居纠纷 涉外婚姻 婚姻法论文婚姻法案例 夫妻债务 婚姻调查取证 家庭暴力 离婚房产 协议离婚 离婚手续 重婚 离婚赔偿 离婚起诉书 计划生育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婚姻 > 婚姻法案例 >

家庭矛盾妻被逐 身患疾病告丈夫

时间:2010-11-25 10:08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中国法院网讯  夫妻双方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如有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时,需要抚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依法判令丈夫王某于2004年1月起,每月支付给妻子李某抚养费200元。
        王某与李某于1997年12月26日在郑州市上街区登记结婚,王某婚后退休在家,月退休工资1120元,李某是一家私人小厂的会计,收入微薄。
        2002年9月,王某因为与前妻所生的儿子结婚要用钱,与李某发生矛盾,不久,王某让李某搬出居住。李某只得搬出居住,双方一直处于“冷战”状态,互不来往。2003年8月,李某患病,被诊断为冠心病、心原性昏厥。月均收入仅160余元的她,生活陷入窘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丈夫支付抚养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与李某为夫妻关系,双方有互相抚养的义务。现在李某无固定工作,收入较低又身患疾病,且无自己的住房,而王某有相应的负担能力,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