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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婚礼遭胸袭 伴娘讨说法

时间:2010-11-25 10:08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两年前的一场婚礼至今余波未平,当时做伴娘的黎小姐自称婚礼中“胸部被摸了10多次”却得不到对方李某的道歉,报警后调解未成,近日将李某告上番禺区人民法院,要求他赔偿精神损害费1万元。记者了解到,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将在6月21日(下周一)进行一审。
      无意接触?  故意胸袭?
      据介绍,前年3月,番禺区某医院护士黎小姐去某镇参加朋友的婚礼。黎小姐与同科室的4位同事作为送嫁的“姊妹”或伴娘坐在新娘房内,迎娶的“兄弟”和伴郎来敲门。“姊妹”们去开门,开门后黎小姐走在“姊妹”们最后面。
      黎小姐回忆说,“成群的‘兄弟’当时扑了过来。身穿蓝色衣服的李某从人群中伸出手来,有意触摸我的胸部,共有10多次。”黎小姐说她想马上报警,但朋友劝阻说这会破坏婚礼的气氛。之后,她当着新郎新娘的面要求该男子口头道歉,但李某没有半点表示。”
      据了解,事发两天后,黎小姐到派出所报了案。不久派出所通知两人去调解,调解中李先生表示他进入新娘房主要是看新娘,至于与黎小姐的身体接触,那是他被人推来推去撞上的。去年5月21日,番禺区公安分局信访办还答复黎小姐:“经多方调查取证,没有证据证明李某的行为是故意的。经公安机关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公安机关已对李某作教育处理,并责令其向你道歉。”据悉,李先生认为自己没有错而拒绝道歉。
      维护权益?  小题大做?
      今年5月8日,自称“从读书到现在做事一直很认真”的黎小姐一纸诉状,将李先生告上番禺区人民法院,要求李先生赔偿1700多元的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之外,还要赔偿1万元精神损害费。
      据了解,事发当地不少人均认为黎小姐有点“小题大做”了。当地一位村民说,在番禺乡村娶亲还有玩得更过火的,有一次,迎娶的“兄弟”们将一位“姊妹”从新娘房抬到另一间房,将她身上的衣服脱得只剩下内衣内裤,这位“姊妹”也没有报警。
      据悉,由于事发双方当事人都是新郎新娘的朋友,新郎新娘为此也做了不少协调工作,但黎小姐仍坚持要讨个说法,“这事很多人都知道了,我都听到很多流言,但我为何在这么多的流言中还挺身而出呢?我觉得这不只是为了维护我个人的权益,而是通过这件事能维护更多妇女的     权益。”
      黎小姐说,婚礼上另外4位“姊妹”也不同程度地遭到“非礼”,当时大家都很气愤,但时隔两年后,她请这些“姊妹”出庭作证时,这些“姊妹”大多显得淡然、无所谓了,甚至劝她不要把事“越搞越大”,这让她感到失望。
        来源:人民网-南方都市报(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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