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婚姻法规 婚姻动态 结婚知识 离婚知识 婚姻效力 家庭关系 离婚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同居纠纷 涉外婚姻 婚姻法论文婚姻法案例 夫妻债务 婚姻调查取证 家庭暴力 离婚房产 协议离婚 离婚手续 重婚 离婚赔偿 离婚起诉书 计划生育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婚姻 > 婚姻法案例 >

欲借重婚促离婚 自食恶果被判刑

时间:2010-11-25 10:08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中国法院网讯  一位丈夫为了迫使妻子与自己离婚,竟然采取故意与他人重婚以达到刺激妻子的目的。11月24日,这位丈夫被法院以重婚罪判处了有期徒刑六个月。
        江苏省泗洪县朱湖镇村民朱玉法与苏某系夫妻。婚后夫妻关系较好,但自1995年起双方因琐事经常吵闹,致使夫妻关系不睦。朱玉法多次要求与妻子离婚,但苏某考虑到子女教育问题坚决不同意。为了实现离婚的愿望,朱玉法决定先与他人结婚,以此来刺激妻子,使其同意离婚。2002年3月间,朱玉法与女青年李某在江苏省泗阳县城以夫妻名义租房同居,并公开举行结婚仪式,还特意邀请苏某的妹婿参加婚礼,以便让苏某能知道其与他人结婚的事实。此后,朱玉法又多次带李某回家以夫妻名义相称,且强行要求妻子签订离婚协议,但均遭拒绝,朱玉法则带着李某在外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忍无可忍的苏某最终拿起了法律武器,将丈夫告上了法庭。江苏省泗洪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朱玉法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生活,其行为已经构成重婚罪,依法应予惩处。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