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峰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结婚大喜之时竟惹上了这么一场官司.虽说最终他打赢了这场官司,但他面对这个意外的"结婚礼物"仍然是哭笑不得. 2002年12月30日是张文峰结婚的大喜之日。之前,他托朋友崔某借几辆汽车以备婚礼之用。按照农村的风俗,结婚的第二日,张文峰携妻到老丈人家回门,谁知这一去竟惹上了麻烦。在阳店小河路口,他开的车被一伙人拦住,不分青红皂白地将他拉下车来,随后又将他连人带车一起送到了派出所,到了派出所,民警只说"将车留下,拿八千元钱来"。 摸不着头脑的张文峰回到家里四处打听才知道事情的起因竟是那辆借来的车。原来,给他借车的崔某曾与别人打过架,受害人指认崔某曾开过这辆车,于是,这辆本不是崔某的车被作为崔某的财产扣押了。弄清事情的原委后,张文峰又与车主解某找到了派出所。谁知派出所的民警面对解某的行车证和驾驶照丝毫不为所动,仍然坚持"拿钱才能放车"。 万般无奈之下,张文峰在朋友的指点下拿起了法律武器,以非法扣押他人财物将县公安局告上了法庭。在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法官的据理说法的情形下,派出所终于认识到了自己工作中的失误,并将扣押的车辆返还给了原告。张文峰也撤回了起诉。此案得到了完满解决。 来源:河南法院网(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