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婚姻法规 婚姻动态 结婚知识 离婚知识 婚姻效力 家庭关系 离婚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同居纠纷 涉外婚姻 婚姻法论文 婚姻法案例 夫妻债务 婚姻调查取证 家庭暴力 离婚房产 协议离婚 离婚手续 重婚离婚赔偿 离婚起诉书 计划生育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婚姻 > 离婚赔偿 >

离婚后发现儿子非亲生索赔16万 专家:合理也合法

时间:2010-11-25 09:12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中广网北京8月16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8时12分报道,何先生和前妻宋女士于1991年10月登记结婚,1999年,小儿子呱呱坠地。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两人于2008年9月离婚,结束了维持17年的婚姻。与宋女士离婚后,何先生才去做了,对于鉴定结果,宋女士也并不否认。

  何先生认为,由于孩子是前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所生,因此,他应该要回这些年的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16万元。那么,他的要求合理吗?我们连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

  主持人:在这起案件当中原告何先生要要回16万的赔偿,这样的要求您觉得是否合理呢?

  洪道德:我觉得既合理也合法。根据规定,夫妻有相互忠诚的义务,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也有更具体的处理这类情况的规定。如果他们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现这个情况的,这已经是离婚的一个法定理由了,而且在离婚的时候无过错一方肯定能多分得财产。像本案这样在离婚以后发现婚姻期间对方的不忠事实的话,也构成现在何先生有权向有过错一方讨要抚养费以及精神损失费。

  来源:中国广播网 本案何先生索要抚养费6万,6万能不能全部满足他的要求,人民法院肯定要根据本案的一些客观事实、证据以及双方的经济实力这方面来考虑。精神损害10万的话,从何先生这个角度讲应该说是一个比较公平合理的要求,这是因为女方对他不忠于先,欺骗于后,一直到离婚之后他通过DNA鉴定才发现违法这个事实,所以从这个角度讲何先生的精神损害应该说是相当大的。

  获得赔偿是肯定的,只是一个数额多和少的问题了。 (责任编辑:renyue)(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