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婚姻法规 婚姻动态 结婚知识 离婚知识 婚姻效力 家庭关系 离婚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同居纠纷 涉外婚姻 婚姻法论文 婚姻法案例 夫妻债务 婚姻调查取证 家庭暴力 离婚房产 协议离婚 离婚手续 重婚离婚赔偿 离婚起诉书 计划生育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婚姻 > 离婚赔偿 >

婚姻中的受害方应懂赔偿请求权?

时间:2010-11-25 09:12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提示:根据《》规定,夫妻双方任一方有、与他人同居、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并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婚姻中的受害一方应懂得行使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参考个案:要求赔偿,得在离婚时办


       高华与吴敏(均为化名)是结婚6年的夫妻,2000年开始吴敏与邻居方某发生了不正当的两性关系,2002年6月被发现,丈夫高华遂提出离婚。二人离婚时财产依照法律进行了对等分割,双方 无异议,高华亦未提出任何赔偿。两个月之后再向法院要求,遭到败诉。


       个案解析(陆律师)


      “婚外恋”的程度将决定受害方是否能获取赔偿,这一点值得注意。该案例中吴敏因仅仅与邻居方某发生了不正当两性关系,未达到同居的程度,所以高华尚不能依法要求损害赔偿;若吴敏与方某已经达到了同居的程度并因此导致与高华离婚,高华必须在离婚时要求吴敏给予民事赔偿,若在离婚时未对过错方提出民事赔偿,就会被视为弃权。


        除外,婚外恋受害者在办理离婚时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在对财产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不会因一方有婚外恋行为就发生改变,依旧遵循共同财产对等分割的原则。


       2、如果夫妻一方在外与他人同居并出资为同居者购置资产,只要确定是用购置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比如购买的是房产,无论该房产的权属人是否是第三者,该房产或等价款项还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依法进行分割。


       3、若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4、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该经济扶助的义务不涉及到第三者,在上述案例中,即使高华在离婚时生活困难,也只能向吴敏提出补偿请求,而不能向方某提出经济扶助。


      而对于发生婚外恋一方来说,由于这是一件有悖于社会公德的行为,在这一事实基础上产生的任何合约,都可以看作是无效的,所以发生婚外恋的一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协议,法律是不会保护的。这对有“出轨”念头的人也是一种警示吧。
 

                          法律快车网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