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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拎包餐饮店内遭污损,法院判决店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时间:2010-11-25 09:12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法律百事通4008805008获悉  范女士在一家餐馆就餐时,随身携带的路易威登品牌拎包被餐馆服务员不慎污损,因与餐馆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餐馆赔偿人民币1.97万元。10月14日,闸北区法院判决餐馆经营人何某赔偿范女士人民币1000元,第三人王某对经营人何某赔偿数额负连带责任。

  今年7月15日傍晚,范女士从深圳飞抵上海,来到铁路上海站的一家四星级酒店住宿。到宾馆附近餐馆就餐时,餐馆服务员在收盘子的过程中,将汤水洒到范女士携带的路易威登品牌拎包上,致拎包上沾满油迹。范女士与餐馆交涉未果至当地公安派出所,调解中,餐馆的王某自称为餐馆负责人。

  审理中法院查明,餐馆登记的经营者为何某,去年10月出租给王某。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范女士所携带的拎包在餐饮店内被污损,经营人何某及王某作为该店的店主及实际经营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鉴于现有污迹的颜色、大小、部位及并未影响该拎包的实际使用功能等因素,赔偿数额由法院酌情确定。(本站提示:法律百事通咨询热线4008805008欢迎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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