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继承法规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继承 > 继承法规 >

开发商逾期交房 138业主状告获赔100万

时间:2012-01-01 23:43来源:龙川郎 作者:健3824 中国法律网

    开发商逾期交房 138业主状告获赔100万

    来源:中国法律网 作者:z 时间:2011/05/10 推荐房地产律师: 开发商逾期交房应该如何处理呢?本文138业主同时状告开发商也给了我们启示。逾期交房,继承。开发商被判向138户业主赔偿违约金100万元!昨日,江汉北路江都仕嘉业主状告开发商逾期交房一案一审有了结果。我市今年起诉人数最多的房地产官司落下帷幕。 业主诉称,按照购房合同

      开发商应该如何处理呢?本文138业主同时状告开发商也给了我们启示。

      逾期交房,开发商被判向138户业主赔偿违约金100万元!昨日,江汉北路江都仕嘉业主状告开发商逾期交房一案一审有了结果。我市今年起诉人数最多的房地产官司落下帷幕。听听继承

      相关阅读:

      

      

      业主诉称,按照购房合同,开发商应在今年7月31日之前交房。可当业主们准时去收房时,发现房屋水、电、气都还没有全部开通,能证明房屋质量过关的《竣工验收备案证》也没办妥。

      138户业主因此联手请来律师,将开发商告上江汉区法院

      法庭上,开发商辩称,由于水、电、气方面的原因,交房确实延期到了8月20日。这20天的赔偿金,自己愿意掏。至于8月20日以后,业主因没看见“竣工验收备案证”而拒绝收房所造成的损失,与己无关。

      9月30日,法院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庭前和解。此时,原告方知开发商已于9月7日领取了《竣工验收备案证》。

      法院认为,开发商逾期交房,应当支付违约金,逾期天数应从约定交房日的次日,即8月1日开始算起,直至业主知道开发商领证的9月30日止。据此计算,开发商赔偿的违约金及诉讼费竟高达100万元。继承

      昨日,业主的代理律师——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何进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本案给部分“习惯”逾期交房的开发商敲响了警钟,对业主们则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依法维权案例。

      相关知识:

      逾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房屋的行为。如何确定开发商履行了交付义务的时间,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为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只要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了向买受人“交钥匙”的行为,将房屋转移给买受人占有、使用,就视为开发商履行了房屋交付使用的义务,反之,就是逾期交付使用房屋,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但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导致买受人拒绝收房的,逾期交房期限应该自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开始计算。

      如果开发商已经逾期交房,首先排除开发商是否存在免责事由,方能追究其违约责任。所以在合同约定中,对于逾期交房的免责事由除了地震、战争等这些不可抗力的原因之外,不要和开发商轻易另行约定其他的免责理由。

      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不存在免责事由,则开发商需承担商品房逾期交付的责任,包括开发商支付逾期违约金和在一定条件下有权解除合同等。通常在《》中对开发商支付逾期违约金数额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条件及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条件都有约定,这时则应按合同约定。即有约定的按约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违约金以“每日为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标准计算,则已付房价款在按揭付款的情况下,包括款和银行按揭款,而非仅仅首付款。

    相关文章
    ·
    ·
    ·
    特别推荐
    ·
    ·

      无须注册,快速提问。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温馨提示:由于无法获得联系方式等原因,本网使用的文字及图片的作品报酬未能及时支付,在此深表歉意,请作品相关权利人与中国法律网网取得联系。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 ·
      • ·
      • ·
      • ·
      •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