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丧失意识致人损害应否担责?
时间:2012-01-08 04:51
来源:置酒梅花下
作者:萤火虫
中国法律网
过错是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主要构成要件。侵权责任法中的过错是指: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而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必须以行为人是否具备行为能力为前提。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是在其意识丧失时作出的,糖尿病肾病食疗。由于其无法预知自己行为的后果,也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继承。因此,尽管其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在暂时丧失意识或者控制能力的情况下,实施了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暂时丧失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一些国家和地区对此做出了规定。糖尿病如何食疗。德国民法规定,在无意识状态或者处于精神错乱而不能自己决定意思的状况下,对他人施加损害的人,不对该损害负责任。该责任即不发生。日本民法规定,因精神上的障碍,在处于对自己的行为欠缺辨识能力的状况下给他人造成了损害的人,不负赔偿责任。但因故意或者过失而导致一时性的状态时,不在此限。埃塞俄比亚民法规定,如果导致有责任的过错行为是处于不知其行为的过错性质状态的人实施的,在有衡平需要时,法院可减少给予的赔偿。在这一问题上,必须考虑当事人各自的财务状况和过错行为人的赔偿损害责任的后果。台湾地区(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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