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 50 分 - 提问时间:2012-01-03 10:46:57
劳动薪酬争议我工作一年因为提成的问题迟迟没有定,只是老板口头答应给我年薪25万,现在到年底了,她不兑现诺言找各种理由说我工作没达到她的满意,考虑经营成本只发我11、12月份的基本工资元,不再发提成奖金,我当场递交了书,现在我能按照劳动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来向部门告她给我支付1个月的吗?或者她不仁我不义,全公司90%人员都没有上统筹,诈骗罪。员工用工协议中说明:因企业性质原因,员工流动性大,统筹福利已包含在工资中个人自行缴纳,公司不再缴纳。企业给我的回答也是另给我工资中包含有997元的统筹金,不再给我进行缴纳。我不知道继承。我当时也口头默认了,现在企业也没有给我缴纳过任何统筹和医保的证明,我可以向部门申请,让企业给我补偿一年的统筹金和医保吗?统筹金和医保我个人都已经缴纳,有国家针对自由职业者缴纳后开具的发票。 请能给我指点迷津,使我能拿起法律武器惩治这些黑心老板,她们的心里想没给我签订,我没有证据,不给我补偿不足25万年薪中的6万元钱我也没有办法。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