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亡,没有遗嘱。留有四层小楼房,即一层为东西两间门面房,二三层为布局一样的厅室结构,四层为东西两间库房。兄弟两应如何分配房屋,继承。兄认为自己为老大,应该有优选权,提出要求后弟不服。导致两家矛盾再起,请问弟应该采取什么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继承权?今天老大提出哥南弟北、哥东弟西的分配说法,因为南边与东边房子位置偏好,弟觉得不公平。请问“哥南弟北、哥东弟西"这样的说法有没有道理? 什么“哥南弟北、哥东弟西、老大有优选权”之类的说法,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如果没有遗嘱,父母房产继承纠纷。按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是相同,除非有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不尽赡养义务可导致多分或少分的情况,否则一般是平均分。 至于如何实际分割时做到平均分,谁南谁北的,法律上就无明确细则了,只能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分配了,原则上要有利于生产、生活,尽量做到平均。 双方实在协商不成,可考虑到法院起诉,由法院确定如何分割。 您好,如果弟弟觉得对自己不公平,可以起诉哥哥,法院会给予公平的裁判。 你好,我个人认为,第一,家和万事兴,能够自家解决就不必对簿公堂,可以相互妥协,相互体谅,毕竟上了法院兄弟情也会受到损害。第二,如果确实有诉讼的必要,可以到法院起诉。兄弟两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可以通过法院进行调解,妥善解决争议。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1、父母留下的房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哥与弟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没有哥所说的“哥南弟北、哥东弟西"的说法; 2、但是,哥或弟对父母所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或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可以多分遗产;有未尽赡养义务或很少的,可能会少分或不分遗产。 3、哥、弟协商分割遗产,若协商不成的,最好通过法院来析产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