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 和 转继承 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一、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 代位继承是 被继承人 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
[转载]如何区别代位继承与转继承之间, 2 、被代位继承人必须 先于 被继承人死亡。即使被继承人的子女是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也不能适用代位继承,而应适用转继承。 3 、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 晚辈 直系血亲。被代位继承人的旁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 代位继承是和 本位继承 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 法定继承 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 继承遗产 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转继承 B.代位继承 C.遗赠 D.法定继承 2.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未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 A.接受继承 B.放弃继承 C.丧失继承权 D.转继承 3.依据《继承法》,转继承人必须是() A.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B.继承人的继承人 C.被继承人的 关于转继承中的代位继承法律实务问题, 代位继承是和 本位继承 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 法定继承 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 继承遗产 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 如何分析本案的转继承及代位继承关系, 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应继承份额。 转继承是指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而代位继承人行使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不是对被代位人的遗产继承权。 二、发生的时间和成立的条件不同 转继 代位继承, (即马某豪、马某高、马某俏、马某娇)。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 佛山婚姻家庭律师张峥: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 如果转继承中有代位继承,则本案中胡某的子女既是法定继承人又是转继承人,其实际取得的遗产份额就会超过同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这与继承法第十三条相违背。 【 观点二 】 转继承中有代位继承 本案中胡某死亡,产生第一次继承,其后胡某母 转继承及转继承中的代位继, 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又死亡的,由该死亡之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其应当继承的份额的 法律 制度。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 遗产继承中的代位继承, 三、正确认定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本案的显著特点是,付博既是普通法定继承人,又是代位继承人,还是转继承人,三种身份集于一身。一方面,应明确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首先取得的是被代位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期待权,从而取得代位身份,在被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