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想请教一下,爷爷奶奶家有一套房子,子女一共4人,大叔,二叔,姑姑,还有我爸爸(已经去世),爷爷去世的早,奶奶如果也去世的话(身体快不行了),那么财产是怎么分割的呢,没有立过遗嘱,那么是不是我继承我父亲的一个份额,另外如果奶奶去世之后怎么样才可以把房子卖掉呢,如果有1方不同意卖的话有什么办法么? 如果你爷爷奶奶有一套房子,在两人都去世后,你大叔、二叔、姑姑及你父亲都有同等继承权,如果你父亲去世,你们兄妹依法享有代位继承权。 如果你奶奶去世后,其房屋继承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可以出卖房子后由继承人平分钱款;也可以将该房屋作价后,由一方继承,将另外三份钱款由继承房屋者出,付给另三位继承人;还可以将房屋出租,将收益由四位继承人平分。必要时,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你可以代位继承你父亲的份额。没有遗嘱的话,理论上四个子女平分。 如果继承后,房子属于四个子女共同共有,如果要出卖,必须四人协商一致同意。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 1、首先房子是你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爷爷和奶奶各占二分之一。 2、爷爷去世后房产应进行如下分割: 房子的一半归爷爷所有,另一半归奶奶所有。 归爷爷所有的那部分房产再进行如下分割:你爷爷的四个子女和你奶奶五个人再平均分割你爷爷的房产。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jicheng/jichengfagui/2012/0115/106661.html。因你爸爸去世,你可以代位继承你爸爸的那部分房产。 3、如你奶奶去世,且没有立遗嘱的话,你奶奶的房产即总房产的十分之七再由四个子女进行平均分割。 4、奶奶去世以后,首先应由四子女对房产如何分割达成协议,过户到一人名下,才可以把房子卖掉。 如一方不同意卖房子,可以买下,给其他三兄妹进行补偿。 济南杨律师: 份额的分配 1、按继承法你的爷爷没有遗嘱,那该房产份额将由配偶及子女平均分配。 2、关于你父亲的去世,其继承的份额又出现了继承关系,那该部分的房产将由奶奶、你的母亲及子女继承。 上述的情况,如继承人都没有放弃继承权的话,那爷爷的房产将由:奶奶,大叔,二叔,姑姑,你的母亲及你父亲的子女。 其份额应为:奶奶63.33%,大叔10%,二叔10%,姑姑10%,你的母亲3.33%,你3.33%。继承。 基于该房产继承份额复杂,建议你们继承人共同协商,采用补偿方式由其一继承人全额继承。 房产所有人都有该房产处分权,如该房产要进行交易就必须所有人书面同意,缺一不可。 你好:由你代位你父亲继承你父亲应当继承的份额。你奶奶去世后,需要过户给你们才能卖,如果有不同意分割的。可以要求法院分割。 1、你和你母亲还有你的兄弟姐妹继承你父亲的份额。 2、如果你奶奶去世后想卖房子,需要做继承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明确房产产权人。然后去房管局过户。 3、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可以起诉不同意的一方,要求法院析产。 不管代位继承还是转继承,反正你家和你姑姑,大叔,二叔家是4人平等继承, 一家一份的。如果要卖掉房子,作为有4个继承人,一般是先请求法院进行析 产,然后就可以卖了。 1、你可以代位继承你父亲可以继承的份额 2、所有继承人同意才可以转让 3、或者某一继承人诉讼要求分割,也可以转让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事实上遗嘱继承案例。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