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继承法规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继承 > 继承法规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组织承销商进行2004年记账式(八期)国债分销

时间:2012-02-02 05:56来源:小部 作者:Luckybaby 中国法律网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组织承销商进行2004年记账式(八期)国债分销的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11/07/31 推荐债权债务律师:看看继承。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库(2004)102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承销商利用本所交易系统分销国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04年记账式(八期)国债(以下简称“国债0408”)利用本所交易系统挂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库(2004)102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承销商利用本所交易系统分销国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04年记账式(八期)国债(以下简称“国债0408”)利用本所交易系统挂牌分销,挂牌分销期为2004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分销期结束后可在证交所市场同时以现券和回购的方式上市流通。
      二、 “国债0408”为固定利率附息债,期限5年,票面利率为4.30% ,起息日为2004年10月20日,按年支付,每年10月20日支付利息(节假日顺延,下同),2009年10月2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三、 “国债0408”在本所挂牌分销时,由承销机构自定价格进行分销。承销团成员间不得分销。认购申报单位为10张或10张的整数倍(1张为面值100元)。
      四、 在分销期内,承销商在本所分别挂牌卖出其所承销的国债,各承销商的证券简称分别由四个汉字组成,如“长城证券”表示由长城证券有限公司承销的国债。承销商的分销代码为1016**(该期国债上市后其代码统一转换成“”)。父母去世房产继承
      五、 在分销期内,本所交易系统通过买卖盘揭示各承销商挂牌数量,行情成交量一栏实时显示各承销商累计销售数量。
      六、 在分销期内,本所交易和结算系统不计算和显示“国债0408”净价交易模式下的每百元应计利息额。分销价格即为买卖结算价格。
      七、 在分销期内,投资者在全国各证券经营机构申报买入 “国债0408”时免缴佣金,本所亦不向证券经营机构收取购买国债的经手费。
      八、 投资者须用证券帐户(含基金帐户)直接申报买入。
      九、 各承销商可采用合同分销的方式分销其承销的国债,并须及时报本所进行登记。
      附:2004年记账式(八期)国债深交所挂牌机构分销代码一览表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2004年记账式(八期)国债深交所挂牌机构证券分销代码一览表

      序号
      挂牌分销机构名称
      证券简称
      深交所挂牌代码
      1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证券
      
      2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证券
      





    相关文章
    ·
    ·
    ·
    特别推荐
    ·
    ·

      无须注册,快速提问。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温馨提示:由于无法获得联系方式等原因,本网使用的文字及图片的作品报酬未能及时支付,在此深表歉意,请作品相关权利人与中国法律网网取得联系。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 ·
      • ·
      • ·
      • ·
      •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