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财产继承法 小舅舅94年人还没结婚就去世,留下一套房产,房产证上是我小舅舅的名字,当时大家都没有申办财产继承,直到05年大舅舅也去世了,到现在那套房子拆迁重建,我们家想要房子,但是过不了户,大舅舅的妻子05年当时趁我们不注意私自拿走了房产证,说这套房子应该归她个人所有,我们当然觉得不合理啦,请问如果法律解决这套房子的最后归属是谁,再者她在我大舅舅患癌症期间不仅没有尽到做妻子陪我大舅舅走完最后一段路的责任,还处处恶言相告,医药费从未给过,巴不得我大舅舅快点死她快点拿到家产,请问上到法庭我们家可以从这点入手判她继承无效吗?再者我们家想重新投入钱从开发商那得到一套新房产,想给她当时开发商以房子50平方为基准,每平方补助1000元,共补助的5万块钱,请问这样可以吗?谢谢 1、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2、你舅的房产:在他去世后,应由他的父母、子女、妻子共同继承,你说你小舅未婚去世,那么: (1)如果你小舅去世时没有遗嘱,你姥姥姥爷还在:这套房子应归你姥姥姥爷; (2)如果你小舅去世时没有遗嘱,你姥姥姥爷早已去世:这套房子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就是你大舅和你妈妈与你小舅的其他兄弟姐妹共同继承,在房子分割前,应是处于你大舅和你妈妈共有的状态。 3、假设情况是你姥姥姥爷先于你小舅去世、你小舅没有遗嘱的情况: (1)这套房子,应是你大舅和你妈妈的共有财产,你大舅继承这套房子是在结婚后,这房子中属于你大舅的部分应是他的夫妻共同财产。 (2)你妈妈现在应与你大舅妻子协商分割此房,协商不成时,尽快通知开发商暂停安置房和补偿款的分配,待你们诉讼后再解决,然后到法院起诉你大舅的妻子。 4、"请问上到法庭我们家可以从这点入手判她继承无效吗?": (1)不能,她的情况还没有达到可以剥夺她对你大舅财产继承权的地步,你母亲也不是你大舅的继承人,如果你大舅的其他继承人比如你大舅的子女还在,子女可以此为由主张不分或少分给她你大舅的遗产,但你们无权主张以此剥夺她的继承权。 另外,你大舅是在婚后继承你小舅的房,所以这房在你大舅去世之前就已经有你大舅妻子的一半。 (2)如果你大舅住院或去世时你妈妈付出了费用,倒是可以要求她偿还债务。 你大舅在你小舅去世后又去世的,他应该分得的份额由他的法定继承人共同分割(他的配偶、子女)。 至于你所说的他们关系恶化一事,基本上对你们分割你小舅的遗产没多大关系,因为要分割的是你小舅的遗产,而不是你大舅的。 首先,你大舅舅的遗产你们是无权继承的,因为只有没有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才能由第二继承人继承,您说的那些理由并不能构成法律规定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条件。退一步讲,就算您舅妈被剥夺了继承您大舅舅遗产的权利,他还有个女儿,你妈妈也是没法集成的。 第二,对于您小舅舅的房子,如果没有第一继承人,你妈妈和你大舅舅是继承人,然而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因此,您的情况可能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