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10年10月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试题,
2 、设计合同的六个法律技术性安排 [ 定金违约之案例分析关注:新公司法中的新制度改革 2 、强化:新公司法中的一份责任 婚姻继承法篇 一、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如何完成财
《婚姻与继承法》模拟题一, 讲课方法: 教室讲解、评论辩论、具体案例分析 讲课时数: 4课时 讲课内容: 第一节夫妻关系概述 1、夫妻关系的性质和内2、在司法情势上渐趋一致(本钱主义社会) 3、从司法上的一致向实际上一致的过渡时代(社会主义社会) 1、我国婚姻法对夫 非法务人员的法务培训, 解析:从合同的相对性角度分析,张某是借款人,服务员是出借人,因此依法应由张某向服务员履行返还借款的义务,而不是合同解析:《婚姻法》第18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集资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题中,集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4.【 《教育法规》案例分析, B.只能继承继父遗产 C.对生父和继父遗产均有权继承 D.对生父和继父遗产均无权继承 11.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祖简述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登记的条件。 五、论述题(14分) 33.论述离婚与无效婚及可撤销婚的区别。 六、案例分析 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 分析要点:1、结论部分:学校、韩老师、家长的观点均是错误的。2、分析部分:(1)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有关公民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的规定,未成年人也有属于自己的财产权。我国《婚姻法》、《继承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 2011年元月9日自考婚姻家庭法(一)魔力试题,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A.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B.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C.第五、论述题(14分) 33.简论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经济帮助的性质、条件、具体办法。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 婚姻继承法, 徐乙有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金某有没有继承的权利?应当由谁继承?为什么? [ 案例分析与提示 ] 楼房 3 间,应该由金某全部继承。 1 、《继承法》第 3 条规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第 26 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继承法案例, (1分) 五、案例分析题(本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36.答案: (1)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没有约定的,适用(2分)继承法规定,分割遗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徐健作为徐勇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能分得遗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