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CT企业应及早建立自己的专利体系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分享到: 作者: 时间:2012/02/03 推荐知识产权律师: 在信息通信业内,流行这样一句话:“一流企业卖专利,二流企业卖技术,三流企业卖产品。”然而企业的专利不是凭空地从天上掉下来的,专利是企业通过巨额的研发创新投入,通过大量研发人员长期辛苦耕耘得来的。 巨大的创新研发投入让不少企业望而生畏,怕创新投入成为企
在信息通信业内,流行这样一句话:“一流企业卖专利,二流企业卖技术,三流企业卖产品。”然而企业的专利不是凭空地从天上掉下来的,专利是企业通过巨额的研发创新投入,通过大量研发人员长期辛苦耕耘得来的。 巨大的创新研发投入让不少企业望而生畏,怕创新投入成为企业资金黑洞,最后将公司拖入泥潭。确实,创新需要持续、大量的资金投入,这方面也确实有类似“铱星系统”这样的惨痛教训。但是,在经营得好的企业创新环境里,这种投入并不是没有回报的,其中不少优秀者已经实现了研发的盈利,甚至通过研发的专利为公司构筑了进可攻、退可守的强大知识产权体系。 在ICT领域,美国企业一直处于创新的最前沿,几乎所有的大型公司都建立了非常科学严整的创新体系。这个创新体系大致由三部分构成:基础研究,侧重于未来5~10年的基础理论研究,包括数学、物理学、材料科学、行为科学和计算机编程理论等,其中不乏基础理论、基础算法、基础材料等影响全社会、全行业进步的特别深远的项目;系统性研发,侧重于面向3~5年ICT应用的各种软硬件;应用开发,侧重于1~3年能推向市场的设备和软件。这个创新体系有点像一个倒放着的三层金字塔,其中最下一层是基础研究,中间一层是系统性研发,最上面一层是应用开发。这些公司无一例外地对于这样的创新体系不惜倾注重金,每年有数十亿美元研发资金投入,其研发成果有的直接转化为有竞争力的产品推向市场去攻城略地,有的则转化为专利,构成公司强大的专利体系。在竞争激烈的ICT领域,专利可不是中看不中用的摆设。ICT之所以受到专利的巨大影响,原因就在于通信的目的就是实现互联互通,统一的标准是它的核心。这种情况下如果在技术标准下部署了专利,就无异于拥有了必经之路的收费站。 例如CDMA技术的先行者美国高通公司,就向采用其技术而未使用其芯片的企业收取销售收入5%的专利费,即使诺基亚、博通和德州仪器这样的通信巨头对此也没有办法,只是以专利许可费率过高为由向欧盟委员会提出反垄断行为调查,和解也是付出几十亿美元的代价。再如,大名鼎鼎的贝尔实验室总裁金钟勋就曾对记者表示,贝尔实验室的研究经费主要还是从阿尔卡特朗讯集团获得,每年大约25亿欧元,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jicheng/jichengfagui/2011/1217/59597.html。整个研究资产包括相应的论文、专利等。且不说研发成果对于产品的促进和提升作用,仅研发产生的专利本身就给贝尔实验室带来很多的净收入。曾经有过成功创业经验的金钟勋(1998年他曾成功地将自己创办的公司以11亿美元现金卖给了朗讯)举了一个极端的例子——即使将贝尔实验室作为一个独立的公司来运作,那也是绝对盈利的。 说到以专利为名的障碍商战,国内ICT企业在国际市场的探索中可谓尝尽酸甜苦辣。例如,2003年1月,思科状告华为侵犯其知识产权,几乎涵盖了全部的知识产权法类别。漫长的诉讼拉锯战一直到第二年的7月才尘埃落定,最终双方庭外和解。思科撤回了起诉,华为停止了诉讼涉及的产品的销售。思科通过竞争性诉讼有效达到了在美国市场阻击华为进攻的目的。再比如,2008年,摩托罗拉起诉华为,称华为以非常规手段窃取商业机密,侵犯其知识专利,官司反反复复纠缠了几年。而在2011年诺西收购摩托罗拉案中,华为反诉摩托罗拉侵犯华为知识产权,一直逼得摩托罗拉作出赔偿并和解,才能顺利完成被诺西的收购。 通过近几年若干起涉及国内企业的专利诉讼不难看出:华为、中兴等国内ICT企业正在国际市场彰显越来越强大的竞争力,对其他国际巨头形成了很大的竞争冲击;国外ICT巨头常用的拦截手段便是专利诉讼,这几乎成了压制市场竞争、阻挡竞争对手的一种手段;国内ICT企业应加强创新方面的投入,建立自己的知识产权体系以及专利体系。这是全球化背景下,中国ICT企业走向世界的必经之路。高技术的通信领域利润丰厚,我国企业凭借固有的产品性价比优势,已经在市场上获得很大的成功。竞争的升级直接导致有关知识产权纠纷的大量出现。我国企业这些年来也充分认识到这一问题,积极增加专利数量,如今到了检验这些专利含金量的时候。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内公司正在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如同华为和中兴一样,它们在走出国门之后也将不可避免地遇到知识产权方面的竞争。作为后来者,唯有分析借鉴先行者的经验,坚持自主创新并尊重他人的创新成果,才能少走弯路,加快国际市场的拓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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