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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司法解释,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时间:2012-02-07 17:15来源:莲之歌 作者:寻找北纬的爱 中国法律网
离婚时,尚未实际分割的遗产能否分割?, 《继承法》中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但是在一般的继承中,如果家中有女又有子,那么女儿往往很少会回娘家继承其父母的遗产,而父母在其遗嘱中也鲜有把女儿列为其遗产继承者的。 正是基于这样的现实,舆论中才出现把“ 新婚姻司法解释(三)”

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续),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所以,对于离婚后,作为继承人的原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放弃继承,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也不属于司法解释规定的“放弃继承权的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其分割, 由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国务院制定的法规在有关五保对象的遗产处理上的规定不相一致,亦不甚完善,给本案带来了法律适用上的困难。在审理中,对本案应如何处理,有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系遗产继承纠纷案,应适用《继承法》的

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的修, 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 3.王丙在王某去世后病故,后于王某死亡,王丙有权继承,但其继承的份额由其配偶转继承。我国司法解释规

三大本(221-2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以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这一司法解释,是我国承认和保护转继承权的法律依据。 如何分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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