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与继承法》模拟题一,
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本法自一九八五年十
婚姻家庭继承法员工培训讲稿, 《继承法若干意见》第 37 条 第 1 款 规定:“ 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 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根据上述立法及司法解释的精神, 继承法司法解释 (), 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明显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认定其代理行为无效。 9 .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诉讼到人民法院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判决确认其是否丧失继承权 [转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司法解释, 我国司法解释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而丧失继承权是依法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这种被剥夺必须受《继承法》第七条严格的法定限制,除此不能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遗产的继承方式及顺序----婚姻家庭继承法, 上海高院也有司法意见是这个意思。 但是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来看,最高法院的意见又有一些折衷了: 第二条 有配偶者与不过并没有体现继承顺位的法律规定。因此有必要就继承顺位再作介绍。学习继承。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 婚姻家庭继承法, 虽未最后定稿,但已与某电视台签约,属于已经确定的知识产权收益,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应当归夫妻共有。(2分) (4)赵兰继承法规定,分割遗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徐健作为徐勇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能分得遗产。 最高法予以废止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 不再适用 2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日本国询问有关继承的几个问题的答复 1980年10月25日 1985年4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该司法解释有关内容与之抵触,不再适用 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外流男方要求离婚的 继承法司法解释, 带着上述问题,我们一起从继承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去寻找为了更好的理解特殊问题的处理方式,首先介绍各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最常见的遗产继承方式,继承法介绍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