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伯因病去世,在去世前曾经被小叔用不正当的办法写下遗嘱,我有录音证据(大伯生前的录音)证明遗嘱是被迫写下的遗嘱。生病期间主要由小叔家和我家在照顾大伯。小叔就是利用照顾那段时间用不正当的办法让大伯写下遗嘱。大伯后来让我家照顾时,跟我妈妈说了这件事情,就有了录音证据。
家庭成员:小叔一家(小叔、小婶、堂弟、堂妹)、二伯(单身)、当事人一家(我、爸爸、妈妈、妹妹、姐姐),(大姑妈、小姑妈能不能继承遗产???)
请大家帮帮忙,这样的话 大伯家里的财产怎么样划分的。
小叔企图用遗嘱占大伯所有财产。(大伯也是单身) 如果有证据证明遗嘱是被胁迫等原因所写的,应该在诉讼中要求确认遗嘱无效,如果无效成立,则按法定继承。 如果死者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继承遗产,那遗产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死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你说的案件中应该是死者的兄弟姐妹共同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参照〈继承法〉,你就会明白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