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协议我认为仅是当时兄弟间的过渡约定(只能算是长期租赁,尽其使用),当时老二只为拿到房子,也未过分推敲,当时按使用权付了款,时隔多年,2006年老二另搬了新房(此时使用权是否应视为结束?),但老二坚决不让房,并于2007年(强行迫使老大在99年的协议签了字)7月私自以自己名字办了房产证,这时他认为房产证己到手,房子就是他的了,他己有法律保护,
现请:
1.99年的协议从法律上可以否定掉吗?
2.现在还可以要求履行98年的协议吗?
3.老二2007年7月拿了房产证,我想三年后再起诉行吗?有时效限制吗?
谢谢!! 确实比较复杂,建议您直接详细咨询并寻求帮助。听听继承。 1、我需要看到具体的协议才能答复 2、老二办理房产证的行为不能说明他对房产享有所有权,但需要相应证据证明 3、为什么要三年后起诉呢?建议你最好在两年内起诉,事实上房产继承起诉书。因为法律是有时效限制的,如果没有其他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你只能在两年内起诉。 你的问题确实很复杂,有时间可以面谈。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