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继承法规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继承 > 继承法规 >

发生工伤怎样付工资

时间:2012-02-15 21:35来源:大徐 作者:艾琳 中国法律网
回复时间:02-10 14:22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按照工伤待遇享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回答者: 律所: 解答积分:1455分

获得荣誉:

共帮助位公众解决法律问题
收到用户感谢信封 ()

执业证

[福建 - 厦门] [] 电话
回复时间:02-10 14:31
原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回答者: 律所: 解答积分:5165分

获得荣誉:

共帮助位公众解决法律问题
收到用户感谢信封 ()

执业证

[山东 - 烟台] [] 电话
回复时间:02-10 14:42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按照工伤待遇享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回答者: 律所: 解答积分分

获得荣誉:

共帮助位公众解决法律问题
收到用户感谢信封 ()

执业证

[山东 - 济南] [] 电话
回复时间:02-10 15:16
职工发生工伤的,享受。工伤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回答者: 律所: 解答积分:1985分

获得荣誉:

共帮助位公众解决法律问题
收到用户感谢信封 ()

执业证

[山东 - 济南] [] 电话
回复时间:02-10 16:27
按原待遇支付
回答者: 律所: 解答积分分

获得荣誉:

共帮助位公众解决法律问题
收到用户感谢信封 ()

执业证

[山东 - 滨州] [] 电话
回复时间:02-11 09:43
按照工伤待遇享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回答者: 律所: 解答积分分

获得荣誉:

共帮助位公众解决法律问题
收到用户感谢信封 ()

执业证

[ - ] [] 电话
回复时间:02-13 12:55
原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继承
回答者: 律所: 解答积分分

获得荣誉:

共帮助位公众解决法律问题
收到用户感谢信封 ()

执业证

[安徽 - 亳州] 电话
回复时间:02-10 14:02
支付住院期间的。
回答者: 律所: 解答积分分

获得荣誉:

共帮助位公众解决法律问题
收到用户感谢信封 ()

执业证

[山东 - 济南] 电话
回复时间:02-10 16:02
按照工伤待遇享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回答者: 律所: 解答积分:430分

获得荣誉:

共帮助位公众解决法律问题
收到用户感谢信封 ()

执业证

[山东 - 济南] 电话
回复时间:02-13 11:53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按照工伤待遇享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回答者: 律所: 解答积分:740分 相关问题
  • []
  • []
  • []
  • []
  • []
  • []
  • []
  • []
  • []
  • []

相关标签:

民商法热点问题
郑州推荐律师

(电话咨询免费,请说明来自中国法律网)

4009-222-148 热门关键词

  • 地区专业律师榜
  • 周专业律师上升榜
  • 河南-郑州
  • 河南-郑州
  • 河南-郑州
  • 河南-郑州
  • 河南-郑州
  • 河南-郑州 7625
  • 河南-郑州 7220
  • 河南-郑州 6430
  • 河南-郑州 5980
  • 河南-郑州 5640
  • 河南-郑州 75
  • 河南-郑州 30
  • 河南-郑州 15
  • 河南-郑州 15
  • 河南-郑州 10
  • 河南-郑州 10
  • 河南-郑州 10
  • 河南-郑州 10
  • 河南-郑州 5
  • 河南-郑州 5
常用法律知识

| | | | | | |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2005-2011 京公网安备

客服 (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