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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人房产继承的法律咨询,希望法律业内人士给予帮助和建议,

时间:2012-02-19 21:09来源:满红儿 作者:半斤茶 中国法律网
原本是爷爷、儿子、儿媳、孙子同住的家庭,由于儿媳去世、房子动迁等原因,回迁后老人一直在其女儿家居住,由女儿赡养。儿子和孙子腾出老人的房子出租供老人的赡养费。前些日子老人去世,没有遗嘱,女儿竟暗地将房子卖掉躲了起来,钱化为己有不说,连老人的墓地钱都不肯出。请问专业人士,老人户口下的儿孙是否也有继承权?不经户口下的儿孙同意,女儿有权卖房子吗?如果房子是通过造假手续卖出的,以什么名义起诉最有利?请专业人士赐教!
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根据你介绍的情况,爷爷有儿子、女儿,如无遗嘱,则儿子、女儿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均有权继承遗产。除非是代位继承,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孙子辈才享有继承权;你介绍的情况中,孙子不享有继承权。 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女儿无权卖房。 如果儿子未参与卖房,一是可以追究房管部门的责任(必须是权利人才能卖房,如果未全面审查相应手续,房管部门负有责任);二是可以起诉女儿,要求其返还侵占的其他继承人应分配的遗产。起诉该女儿时可明确要求其返还多少金额的遗产。 附主要法律条文:相比看父母房产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 的继子女。
上面的律师说的是具体的法律问题! 有所疑问: 第一请问老人是否留下过遗属?! 第二儿子是否尽过赡养的义务?! 第三房产证件是谁所持有?! 第四房产交易有无过户的情况?! 请回答上述问题后,如果还需要帮助可以在线咨询或者离线留言。
以法定继承权被女儿侵害为由发起诉讼比较合适。 在诉讼中理清老人房产被女儿销售的情况,理清儿子和孙子在老人赡养方面是否有疏失?
侵权
其实我想对你说,,你写的这些很多情况都没写清楚,,,因为要审查很多内容,,,所以我建议最好去咨询律师,,才好当面说,,当面回答,,, 对于你提出来的问题,我只有在你所描述的基础上回答,,继承法司法解释二。 老人户口下的儿孙是否也有继承权?-------如果房子是老人的,儿子,女儿都有继承权,孙子没有, 不经户口下的儿孙同意,女儿有权卖房子吗-----肯定无权卖房子。。。 如果房子是通过造假手续卖出的,以什么名义起诉最有利?---可以以侵犯房子的所有权的名义起诉最有利,,原因很简单,,,不会受到那个起诉期限的规定,,,,
首先应确定该房产是否属于老人的个人财产,如果是老人的财产,应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来实现继承,其女儿的卖房行为属于越权代理,可以向法院起诉该买卖协议无效,同时要求析产。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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