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四川政法干警民法简答题(16),
1、遗嘱继承人取得继承权的根据是被继承人所设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 2、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仍受法定继承人范围的限制。被继承人有权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一人或数人作为遗嘱继承人,不得在法定继承人之外指定。 3、遗嘱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不
【引用】在什么条件下适用遗嘱继承?, 所以,只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才能发生遗嘱继承。 (3)遗嘱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部必须具有继承资格c继承人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或遗嘱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 继承人的范围包括哪些人?, 也就是说,原则上,遗嘱继承和遗赠优先于法定继承,而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和遗赠。但并不是说,存在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遗嘱继承人以外的法定继承人就必然丧失了继承财产的权利,因为遗赠抚养协议可能仅处分了部分遗产 [转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司法解释, 受遗赠人和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不同。受遗赠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国家、集体;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 2 .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客体的范围不同。受遗赠权的客体只是遗产中的权利,不包括义务,因而受遗赠 [转载]从遗嘱失效原因浅谈遗嘱公证询问笔录制, 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 【引用】全国2006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法, 遗嘱继承人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而丧失继承权的,不享有继承权。虽遗嘱中指定其为继承人,也不得参加遗嘱继承。对遗嘱中指定的由该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继承的遗产,须依照法定继承继承。 遗嘱继承人继承遗产同样是其权利。遗嘱 关注遗嘱继承相关法律问题,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C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D .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E .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法定继承办理: 1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2 、遗嘱继承人 评论 (, 遗嘱继承人如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遗嘱此时并未生效,其应继承的财产份额应依法定继承规定的原则处理,并不能由该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因为代位继承只适用于在没有遗嘱和遗赠情况下的法定继承。所谓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 [转载]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由此可理解为: A 遗 遗产的继承方式及顺序, 同时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6条第3款的规定,公民也有权把自己的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种人可能是与被继承人无任何亲属关系的公民。但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能作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