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10年10月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试题,
重点: 法定继承的概念和适用范围;代为继承和转继承要件。难点: 代为继承和转继承相互间区别。授课方法: 课堂讲授、讨论、具体案例分析。对比一下北京公司注册代理。授课时数: 4课时 授课内容: 一、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一)法定继
婚姻继承法, 2 、设计合同的六个法律技术性安排 [ 定金违约之案例分析关注:新公司法中的新制度改革 2 、强化:新公司法中的一份责任 婚姻继承法篇 一、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如何完成财 非法务人员的法务培训, ⊙ 继承法: 保障公民对私有财产依法继承的权利。 (三)课堂小结: 法律是保障我们权利的法宝,有了法律,我们就有了威权的教学方法: 情感激励法;讨论法;案例分析法。抢劫数额巨大的标准。事实上父母房产继承。 教学过程设置: 一、导入新课 1 、导入语: “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一份权利, 《婚姻与继承法》模拟题一, 解析:从合同的相对性角度分析,张某是借款人,服务员是出借人,因此依法应由张某向服务员履行返还借款的义务,而不是合同解析:《婚姻法》第18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集资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题中,集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4.【 黄博士+大卫·欧森+李耀全+巫昌祯=婚姻家庭, 此类案例涉及内容广泛,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财产继承遗嘱范文。 二、民法案例分析的方法和思路 (一)分析民法案例的一般方法和思路 民法学内容十分庞杂,它包括了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继承法等方面的内容,是所有科目中最 2011年元月9日自考婚姻家庭法(一)魔力试题, (1分) 五、案例分析题(本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36.答案: (1)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没有约定的,适用(2分)继承法规定,分割遗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徐健作为徐勇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能分得遗产 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 徐乙有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金某有没有继承的权利?应当由谁继承?为什么? [ 案例分析与提示 ] 楼房 3 间,应该由金某全部继承。 1 、《继承法》第 3 条规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第 26 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继承法案例, B.只能继承继父遗产 C.对生父和继父遗产均有权继承 D.对生父和继父遗产均无权继承 11.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祖简述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登记的条件。 五、论述题(14分) 33.论述离婚与无效婚及可撤销婚的区别。 六、案例分析 [转载]民法案例分析方法,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A.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B.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C.第五、论述题(14分) 33.简论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经济帮助的性质、条件、具体办法。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 初二政治教案第一单元, 主讲民法、婚姻法、继承法、家庭社会学等课程。同时,还受聘兼任最高人民法院业余大学、中央电大、北京电大、辽宁电19:00-21:00 学员分组交流 10月18日 9:00-16:00 PE工具运用+角色扮演+案例分析 16:00-17:30 PE辅导员考试+结业 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