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继承法规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继承 > 继承法规 >

黑客软件制造者或被列入刑法处罚对象

时间:2012-03-23 09:50来源:金玉梅 作者:欢宝 中国法律网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二日电 (孙宇挺 魏莱)黑客软件制造者或将在不久后被列入中国刑法处罚的对象。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二十二日在京举行,会议听取了关于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今年八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刑法修正案(七)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对比一下继承。中国全国人大网站全文公布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网上创业项目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适时在作情况汇报时表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对非法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作了规定。公安部提出,当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技术手段非法侵入上述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他人帐号、密码等信息,相比看创业项目。或者对大范围的他人计算机实施非法控制,严重危及网络安全。其实转继承。对这类严重违法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李适时说,法律委经同有关部门研究,建议在刑法中增加规定,对实施这类行为以及为他人实施这类行为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增加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