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岗位调动自己能否获得公司赔偿 我在一家化工厂从事电工工作,2012年2月28号在协助机修工作的时候不慎将硫酸喷溅入双眼,后经治疗已无大碍但是现在还在康复期,双眼视力由入职体检时的1.5下降到现在的0.8,3月9号正常回公司上班。后因家中有事从3月22开始请假4天,26号一早上班公司领导告诉我公司决定将我从电工岗位调离到一车间做操作工(车间灰尘较大对眼睛也有刺激),我当时决定辞职到目前还在公司上班也未写辞职报告。3月27号了解到公司只在内部做了通报批评并张贴了事故报告并未向劳动部门报工伤我要求公司立即上报并将病例和医疗自己付的费用清单交到公司。当时跟公司签订合同时合同期限是:2011年10月9日至2012年10月31日,工作内容是:从事管理、化验实验、操作工、生产后勤服务工作,在生产后勤上画勾打的对号。 我想咨询: 1,最新继承法司法解释。公司可否单方面调动我的工作。 2,如果我主动可否获得公司及相应补偿。 3,现在对是否有利。 4,此种情况有无必要做伤残鉴定。 5,如果可以获得补偿理由是什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