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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安全生产法规:员工受伤单位先埋单

时间:2012-03-30 20:35来源:深雪锦心 作者:卡卡 中国法律网

  《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下称《条例》)的实施,将更好地保障职工在生产中的人身安全,强制企业时刻绷紧“安全第一”这根弦。记者采访了自治区安监局法规处有关负责人,对《条例》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出租厂房事故隐患不能瞒

  《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出租、发包的场所、设备存在事故隐患的,出租、发包方应当与承租、承包方在合同中明确事故隐患所在并约定整治责任方,场所、设备经整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投入使用。

  法律责任:出租、发包方隐瞒出租、发包的场所、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租方、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矿山企业要配备专职安全员

  《条例》:矿山企业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百分之二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应当配备一人,事实上流动资金。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还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法律责任:未按照规定人数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可以按照应配人数,每少配一人处以5000元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2万元。

  员工需经安全生产培训

  《条例》: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重要工种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以及考核情况。

  法律责任: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可以按照应培训人数,每少培训一人处以500元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2万元。

  高危行业要缴安全风险抵押金

  《条例》: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创业项目。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费用应当由企业自行提取、专户存储,专项用于本企业的安全生产。

  在上述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存储,相比看继承。专项用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

  解读:自治区安监局法规处有关人员说,许多企业重利益轻安全,由于提取安全费用会增加生产成本,导致利润减少,许多企业不愿把钱投入到不能带来经济效益的事情上。现在上升到法规层面,强制高危行业提取安全费用,能够保证安全投入。

  以前有的高危行业发生事故后,雇主匆忙逃逸,有的雇主不愿出钱或没有钱赔,最后只能由政府埋单。强制高危行业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能够保障事故的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

  员工受伤单位先“埋单”

  《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需要抢救的,应当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机构,并垫付医疗费用。

  此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和使用,并不得以现金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

  解读: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只是高危行业,而垫付医疗费用是针对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前发生事故后,有的老板将伤者送到医院后一走了之;有的不愿意承担医疗费,致使伤员不治而亡。出台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伤者能够及时得到救治,保障生命安全。

  此外,安监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单位发的劳保用品属于假冒伪劣产品,一些单位还以发钱的形式取代发放劳保用品,结果从业人员并没有拿这些钱去购买劳保用品。这样,在实际操作中,就埋下了安全隐患。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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