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婚4年后,夫妻先后去世,未立遗嘱,男方生前带有一女,女方生前带有一子,房产为男方婚前所有,问:继子是否享有继承权? 1,是"扶养"关系!不是抚养关系!继承法中的扶养关系包括: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兄弟姐妹夫妻之间的扶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三种关系!!.....扶养是三种养育关系的总称.... 如果父母再婚时,如果你未满16周岁,一般法院认定为,你的继父和你成立扶养关系...那么你就和继父的亲生女儿拥有相同的法定继承的权利... 如果你在16周岁到18周岁,以自己的工作工资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不构成扶养关系...反之,如果你仍然在求学,靠父母资助那么还是构成扶养关系.... 如果你已经结婚另住,每月给父母钱,算赡养父母,当然构成扶养关系...但是,由于举证困难,你很难证明赡养父母,所以,实践中成年的继子女不和父母同住很难被认定为形成扶养关系..... 因为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你要证明形成扶养关系,就必须有相应的证据,否则,承担举证不能败诉的法律后果...... 所以,如果你父母再婚后,你成年并搬出去住,除非有确实的证据证明你赡养父母,一般不构成扶养关系.... 扶养关系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比如刚开始你父母抚养你,后来你工作结婚后,你赡养父母,那么你肯定构成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如果你没工作,仍然在家吃住,你的继父仍然扶养(成人或平辈间法律上用的是扶养而不是抚养)你,当然构成扶养关系...... 2,如果你的母亲或继父在死亡前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不发生法定继承... 3,如果都没有,由于你的母亲先过世,你的母亲在夫妻共同中的份额已经发生了一次继承...继承人是你的继父和你(你外公外婆应该不在世了,否则也会分一份)...平均分配....... 4,你的继父过世后,他的财产由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一般包括他的亲生女儿和他的继子(如果你们建立扶养关系)......平均分配....... 什么是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包括两种涵义: (1) 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即享有客观意义上的可能性继承权。 (2) 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即一定的法律事实)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 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包括两种涵义: (1) 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即享有客观意义上的可能性继承权。 (2) 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即一定的法律事实)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 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应该是享有的) 简单说:肯定有!不相信可以找律师问问! 什么是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包括两种涵义: (1) 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即享有客观意义上的可能性继承权。 (2) 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即一定的法律事实)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 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可以。继承法规定,继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且可以同时继承亲父母和继父母的财产 继承法司解第21条 这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法定继承问题,如果你陈述的概念“继子”属实的话(因为是否继子需要条件确认),那就要考虑父子之间是否形成实际的扶养关系。形成则有继承权,否则便没有。 这里要考虑死亡人的顺序.由于女方先于男方死亡,所以女方的财产应该有男方和她的儿子继承,随后男方死亡,那么他的财产再由他的女儿和继子继承. 由于楼主问题太模糊,情况比较复杂. 几点需要注意, 房产为男方所有,不是共同财产. 抚养关系值得确定. 死亡顺序 抚养需要提供证据证人 我个人认为是这样的 如果是男的先亡于女的,对男方的财产女方和男方的女儿享有继承权,之后女方死亡,其子可以继承其母所享受的这部分财产。 还有今天看见的,如果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可以要求继承财产 楼主说的太模糊,这两个人的子女是否成年?情况可以是下面几种: 一、女方的儿子如果和男的没有抚养的关系(女方儿子已经成年没有形成继父与继子的关系),但女方和女儿有继母继女关系。房产是男方婚前所有,按照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的界定.该房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在男方去世后,如果没有立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第一顺序继承人为: 1、配偶2、子女(男的女儿) 女方和女儿各有二分之一。 楼主说女的也去世,此时,再将女方所占有的1/2分为两份,既女儿分得一半(1/4),儿子(1/4)。这样的话,儿子实际只有房产的1/4。 二、如果在4年时间中已经形成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房产的继承由女方和女儿、儿子三人共同继承。各1/3。女方去世后,其所占有的1/3房产,由子女继承。 三、女儿已经成年,和女方没有继母继女关系,女儿只有房产的1/2,女方去世后,其所占有的份额,1/2房产由儿子继承. 1、"一同生活、、、、已经结婚另住,但每月给父母一些钱,算不算?" 你已经有赡养的行为。 2、“没工作,在家吃父母,但不照顾父母,” 父母对你有抚养行为。 3、成年了不一定没有抚养关系。假设你18岁,在外读书依靠父母的资助,这也是父母在抚养教育你。 4、找居委会的同志啊~!或者你的老师啊,都可以提供证明。 你自己咨询专业律师,他会给你很多实际和专业的建议的! 问题表达未清,因子女是否成年和有否收养是有影响的 只有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如继子女未成年,靠继父母扶养,而继父或继母死亡时,继子女还未成年;继父母没有生活来源,主要靠继子女扶养,则继父或继母死亡时,继子女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可继承遗产. 你说的第一种情况还不能就认定有扶养关系; 第二种情况,如果继子女每月给一些钱继父母,而继父母主要靠这些钱作为生活来源的话,可认定为形成了扶养关系; 第三种情况不能算有扶养关系; 第四种情况,一般来说可以这么认为,但如果虽未成年,但已满16周岁,且其靠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其与继父母之间可认为没有扶养关系. 如何证明扶养关系,如果继子女是未成年人,又未有生活来源的,可以认定与继父母之间有扶养关系;如果继子女已成年,则要证明继子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你去搜索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