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我父亲已他和我的名字在外地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是我父亲和我的名字),前两年父亲意外去世,现我与母亲想把房子出售。需要缴税吗 缴多少?有人说要先继承过户到我名下才能出售,那是不是就还要交营业税了?如何操作才能少缴税或不交税? 想要出出售,那么就必须要先把房产证上面的名字变成你一个人的名字才行。 那么就关系倒一个继承的问题了,会出现3种情况: 1:如果你父亲过世的时候,留有遗嘱,指定你继承,那么你就可以直接继承而不用遗产税。 2:如果你父亲没有给你留遗嘱(没有兄弟姐妹的情况):那么也可以带上你父亲的死亡证明,和户口簿,你的身份证,你母亲的身份证和本人到场,去房交所过户,但是要交20%的遗产税。看看离婚起诉书的格式。 3:如果你父亲没有给你留遗嘱(有兄弟姐妹的情况):那么就要你的兄弟或者姐妹以书面形式(合法的)写一个放弃继承的证明,再带上你父亲的死亡证明,和户口簿,你的身份证,你母亲的身份证和本人到场,去房交所过户,但是要交20%的遗产税。 希望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首先不管你过不过户都要办理继承公证,继承是不叫税的。办理过户的时候可以与继承一并办理,可以不交营业税。至于二手房买卖的契税想少交就以当地的房屋指导价成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