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继承法规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继承 > 继承法规 >

房产继承法澳洲2010年新继承法:死者无遗嘱配偶得房产

时间:2012-04-04 08:39来源:阳光四2班大家的家 作者:水木灵辰 中国法律网
2011-11-25

房产继承法澳洲2010年新继承法:死者无遗嘱配偶得房产房产继承法澳洲2010年新继承法:死者无遗嘱配偶得房产

2010年3月1日起,新州实行新的继承法。继承。根据新的法律条款,继承权公证书。若死者没有留下遗嘱,则其配偶(包括现配偶和原配偶)将自动继承死者的房产;死者的子女将不能自动拥有房产继承权,除非他们是死者在先前的婚姻关系中生下的。而此前旧法规定若死者没有留下遗嘱,则其房产须在其配偶(包括现配偶和原配偶)及其所有子女间分配。2012新工伤保险条例

新州司法厅长哈茨斯特果斯(JohnHatzistergos)表示,新继承法使未留遗嘱死者身后的房产继承变得更容易处理。"为了避免死者亲属因财产分配而起争执,新继承法必须清楚地反映出社会大众对于由谁获益较合理的明确态度。新继承法所传达的最重要信息就是:若要避免纷争,就立下遗嘱。"

新继承法将继承权扩大到死者的第一代堂/表兄弟姐妹身上。新法规定的继承顺位按优先权从高到低如下:配偶及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阿姨/姑母及叔叔/伯父;第一代堂/表兄弟姐妹。

根据新州财产托管及监管机构2009年的民调结果,46%民众没有立下遗嘱。

(责任编辑:澳洲房产信息网)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