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父、母三人共有一套房,父亲过世无遗嘱,奶奶健在但早已做放弃继承公证,现在我也想放弃继承,然后将房产只保留母亲一个人的名字,目前只去了公证处,说需要继承和赠与两项公证,并收费9100元,说是按最新标准计算。请问哪位大仙知道是怎么个计算公式,是按全房屋面积还是继承房屋面积?以及到房产所过户还需要缴纳多少?(注:房屋面积126,地段公证说了按一环标准计算,实际在一环和二环之间)个人觉得公证处计算金额有出入,求正解! 只需要做继承公证就可以了。如果一定要弄在一个人名下,赠与没有必要,还不如买卖来的收费低。收费的话按照你父亲名下的份额收费,继承。也就是在42的基础上分出你该继承的份额收费,大概1700-2000左右,没有9k那么多的。房屋过户需要缴纳一些小额费用,什么印花啊,合同啊,除此之外还有房屋是否自住,居住多久等等有关,需在房产局具体咨询,直系亲属之间的转让不会太高。 希望能帮到您! 既然都放弃了 你还不如不公正 就你们几个人 按照继承法来就是了 都是直系血亲 不存在啊 何必给国家做贡献的 没必要 何况是你的母亲 无所谓啦 如果房屋是共有关系,你也是产权人之一,那么要将共有财产归于一人所有并,你母亲须要你的赠予方可。然后加上你的放弃继承你父遗产的部分,是需要两个公证。公证只能按你那部分的面积价值取费。你知道中国财产继承法。再说了,公证收费是可以搞价嘛。不过你做这些工作感觉没什么实际用处。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