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收养法规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收养 > 收养法规 >

《工伤保险条例》

时间:2012-01-04 03:43来源:石头埠 作者:越走越远 中国法律网

    《工伤保险条例》

    来源: 作者: 时间:收养。2007/02/08 推荐劳动律师: 【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文号】国务院令第375号 【发布日期】2003-04-27 【生效日期】2004-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第375号) 《工伤保险条例》已经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文号】国务院令第375号
    【发布日期】2003-04-27
    【生效日期】2004-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第375号)


     《工伤保险条例》已经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你知道收养。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我想收养个孩子。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服务行业工作时间问题。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相关文章
    ·
    ·
    ·
    特别推荐
    ·
    ·

    共11页: 上一页 1

      无须注册,快速提问。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温馨提示:由于无法获得联系方式等原因,本网使用的文字及图片的作品报酬未能及时支付,在此深表歉意,请作品相关权利人与中国法律网网取得联系。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 ·
      • ·
      • ·
      • ·
      •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