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上自首的含义来源:中国法律网 作者: 时间:2011/11/23 推荐刑法律师: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一般自首--刑法)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收养法规。以自首论。(特别自首/准自首--刑法) 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一般自首--) 2、被采取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特别自首/准自首--刑法) 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听说糖尿病饮食疗法。以自首论。(特别自首/准自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注: 刑法第67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学会思念食品就水饺含菌事件致歉 称含量符合新国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部分犯人自首后依然有判处的可能。如果对自首后的犯罪嫌疑人过于普遍地从宽处罚会产生弊病,与预防犯罪的目的相悖,尤其是对社会危害大的罪名。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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