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收养法规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收养 > 收养法规 >

土地市场是什么

时间:2012-01-09 06:29来源:笑语木棉 作者:笑语木棉 中国法律网

    土地市场是什么

    来源:中国法律网房地产法 作者: 时间:2011/08/17 推荐房地产律师: 土地市场有两层含义,广义指为从事土地交易活动的场所,狭义指土地交易活动,即土地这一特殊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总和。土地市场为生产要素市场的组成部分,对于优化配置土地资源,调整产业结构,使房地产业转入良性循环,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土地市场有两层含义,广义指为从事土地交易活动的场所,狭义指土地交易活动,即土地这一特殊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总和。土地市场为生产要素市场的组成部分,对于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事实上2011年法定节假日。调整产业结构,使业转入良性循环,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推荐阅读:

      

      

      我国土地市场的基本模式,是在土地国有的前提下,由国家按商品化原则对土地进行垄断经营的市场模式。基本上分为三级:一级土地市场,即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市场,对比一下购房须知。又称国家级土地市场,其由国家委托的地方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垄断经营。

      二级土地市场,即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市场,是从一级市场有偿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未到期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新的土地使用者,其转让形式有出售、出租、互易、赠与、继承等。

      三级土地市场,指单位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换,具有消费性质,是二级土地市场的继续。在这一市场中,地产呈横向流通,表现为土地使用者之间的交易行为。

      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因此土地市场的只能是国有或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土地本身,即土地的所有权。

    相关文章
    ·
    ·
    ·
    特别推荐
    ·
    ·

      无须注册,快速提问。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 ·
      • ·
      • ·
      • ·
      •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