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9月末的事情,我20出头,我开着公家的车带着领导去单位办事,把车停止单位路边,对面过来的电动车刮到车的后侧方一下,然后倒了,车里的人赶忙下车询问对方,可见对方喝酒了,说人没事,车撞坏了,跟他争吵了几句后,双方协商各负其责,(但是口头的,当时没有经验)毕竟互有刮痕,人又没事,就这样开车离开了,事后对方报案,说腿给撞坏了,然后在家养着,告我们逃逸,交警队开始压着案子,过了一个多月联系了我们,说对方找到我们的车了。在录笔录时诱导我们最后承认有此事后,就下了认定书,定逃逸,机动车全责。在此期间去过几次交警队,让对方出示住院和有关的收据,我们这边赶紧联系保险公司,可对方啥也没有,就拿两个CT片子,一个是10.18日他妹妹的名字,说左腿骨折;一个是12.2本人名字,陈旧性骨折。就这样拖到了12月份,这期间,可见对方没少找人,在当地一个叫营州司法鉴定机构做了鉴定,想定伤残,一辈子讹上公家,在做鉴定后,双方见了一面,想私了,对方压根不谈条件,压根不想诚意的私了,对方指拿着鉴定书说要单位给个说法,现在要住院。继续往下谈时,借着说有事要走。这里的公家指园林处,但是出事的车辆属于园林处下属的各个所,归所长管。医疗。但园林处不会负责,因为我后来知道每辆车都上全险。我开车还行,但对于车辆保险,和交法方面经验单薄。这件事情,错就错在,我当时想报案,领导说用不着,说说就好了,现在园林处不管,保险公司不管,个人谁能拿得起呀。对方想讹公家要7万。让对方起诉,可在见面时对方说也不想起诉。现在就僵住了。这件事情,我已经提问了两次,但这次详细描述了一遍!太委屈了,根本不是逃逸,只是没有字据为证,谁知道对方这么不讲究。那个地方又没有监控录像,有理说不清。想问下,对方随便找的当地一个营州鉴定所,合法吗?他口中声称是交警队委托的,其实根本不是。还有交警队压根也没通知我们。我们都是时候才知道的。 1、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一份证据,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2、向保险公司报案,是否逃逸要以法院的认定为准。即使最后认定为逃逸,交强险也可以赔付(根据不同的地区法院判决会有区别:有的地方是垫付,有的是赔付)。 3、对方要证明所受伤情与本次交通事故有直接的因登记的地域管辖,《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根据收养当事人的不同情况,按照有利于保护被收养人合法权益和有利于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的原则,规定由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弃婴和儿童发现地、被收养人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经过分别承担不同情况的收养登记。 希望采纳! 显然是买卖孩子。 想要小孩,只能通过社会福利系统吧! 以前那种兄弟姊妹间的过继,不知道现在怎么算。 绝对是买卖儿童 !迅速到派出所报案!否则你就是团伙 可以到福利院 你如果付钱了,就成了犯罪团伙的销赃人了。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