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法》规定了比较宽松的条件。
收养的条件:
(1)无配偶者收养子女: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2)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年满35周岁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下列的限制:想知道收养。
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
2、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 双方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3、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
(3)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35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收养必须履行的手续:
(1) 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法定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
(2) 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单身收养孩子。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3)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 目前条件很宽: 1\首先具备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条件和能力. 2\第二如果单身汉收养女童,年龄差距要求不小于40岁,有亲属关系地可以放宽. 3\如小孩超过10岁还要征得本人同意. 不知清楚了没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