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6x)Z#u'N9u2 据相关报道:一位63岁的老人,25年来陆续收养过26个被遗弃的孩子。由于其收养不合程序,孩子没户口。扰相关工作人员说,弃婴即便被送进儿童福利院,教育和医疗也是儿童福利院工作上的短板。但民间"收养"情况或许更槽,由于"收养"手续不全,孩子没有户口,将来的教育、工作、婚姻等等都是问题。 #H7n"A{8I:i5K 发现了弃婴,人们将其收养。从情理上讲,这是一件好事。毕竟,那些被遗弃的孩子们,正处在难处,有人在别人危难时刻伸一把手,无论让谁去评说,都是一个善举,都应倡导。可是,在相关的法规特别是地方性规定中,"收养"孩子是需要走一定的法律程序的,否则,这样的收养就不合法,就会是"非法收养",孩子们就会面临着"没有户口,将来的教育、工作、婚姻等等都是问题"的问题。7p6P4_(?!p%K -}/d+D;z)C-Z+[)U5c ;B;g"z6W6|(V6g 一位63岁的老人,25年来陆续收养过26个被遗弃的孩子。由于其收养不合程序,孩子没户口。很明显这是合理不合法的,这是法规与情理相冲突的结果。法规与情理相冲突该怎么办?在现实中,这种现象还在一定程度内、在一定时期内存在。在这样的问题面前,往往让人们头疼:一边是合情合理的事,另一边是法律法规,在这种冲突出现后,我们该怎么办?&w,o0U.S0t$c $R-H2a.h7A:N 实际上,在现实中,法规是情理的抽象化,情理是法规的具体化。不过,这里所讲的情理,是符合绝大数人意愿的情理,听听收养。是整体利益上的情理,而不是一些个人、小团体与局部的情理。按说,有时合法但不合情理的事情出现后,个人情理或局部情理应遵从法规的规定,服从整体情理与利益。往具体上说,在相关的法规中规定收养需符合相关的程序,学会收养。自然是有道理并合情理的。这样规定的结果,自然会避免一些借抱养之名,破坏国家计划生育法规的做法,自然会避免一些拐卖少年儿童的现象,自然会保持我们的社会治安,有效的保障收养方和孩子们的合法权益。 0e*I+H:M2g*A4B6{ 可是话再说回来,那些遭遗弃的孩子,他们本来就是无辜的,他们本来就是不幸的!他们何过之有?他们来到这个世界,先遭遗弃的不公平待遇,后来好不容易被好心人收留,却又不能被安上户口,可能会被耽误学业、就业、结婚等,这是不是不公平?他们是不是受害者?这一点大伙考虑过了么?法是人执的,作为当前静态、冷面无情的已定法规,是不能体谅并想到怎么补救,可是做为活着的人呢? 8b"Q)b'j5[5K 有了这些原因,当合情理不合法的事情出现时,该怎么做大家也许该明白了。不过,在现实面前,当有些合情理的事情发生后,相关的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也应在其裁量范围内,予以照顾。就像这位63岁的老人,25年来陆续收养过26个被遗弃的孩子,这些孩子因收养程序不合法没有户口,对于这个问题,相关的地方部门应因地制宜从实际出法遵重事实,在落实的基础上给予解决问题! "V:T3P+[*k3~1i 一位63岁的老人,25年来陆续收养过26个被遗弃的孩子。由于其收养不合程序,孩子没户口。很受伤!情理与法规冲突,该何去何从?相关部门该怎么做?也许不需要我们老百姓去说的!我们老百姓在期待!4D+o+l1L%_G&s2E)BM3q8B7[*j"i'\.N)A3b/F%?5?H!M)W .{%B(M0W4eo7B3C*i*|:w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