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超载引发事故 肇事司机领刑赔钱来源:光明网 作者:杨艳萍 时间:2012/01/31 推荐损害赔偿律师: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涂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我不知道收养。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8月17日下午14时许,被告人涂某驾驶严重超载的轻型自卸货车,由本市袁渡镇往筱塘乡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筱袁线14KM+600M路段时与范某驾驶的二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涂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看看收养。2011年8月17日下午14时许,被告人涂某驾驶严重超载的轻型自卸货车,由本市袁渡镇往筱塘乡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筱袁线14KM+600M路段时与范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侧翻,范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法医鉴定,范某伤情为重伤甲级。经丰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被告人涂某在本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范某负次要责任。2011年11月4日,经丰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主持,被告人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赔偿协议,由被告人涂某于 2015年前分期偿付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2万元(含先期已支付12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涂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听听老收养法。且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好,与被害人达成了赔偿协议且已积极赔偿了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法院依法从轻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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