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至1999年间私自收养子女的市民需补办手续,大家记好了,这次集中办理收养登记,主要面向自1999年4月1日《收养法》颁布实施以来,到今年4月1日以前,10年间的私养子女家庭。我国在1999年颁布的《收养法》,对收养人条件和收养程序都做了严格规定:要求收养人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同时, 美刊:美国人收养中国孩子少了,根据北京在2007年5月实施的新收养法,越来越多有收养想法的父母不能再从中国收养孩子了。由于可供收养的孩子更少了,外国需求又那么强,中国有条件变得更加具有选择性。对比一下广东省收养登记中心。乔希-钟说,2005年通过他们的机构收养了1152名中国孩子,到2008年已下降到422名。 头题:正规收养手续 应该这样办,“私自收养子女”是指:没有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自行收养子女的行为。(二)解决1992年4月1日至1999年3月31日期间产生的私自收养子女问题,由于当事人不符合原《收养法》规定,依据司法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司发通号)精神, 被私自收养子女将摘“黑户”帽,此次集中解决今年4月1日以前形成的私自收养子女问题,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1999年4月1日,《收养法》修改决定施行前私自收养子女的;一类是1999年4月1日,《收养法》修改决定施行后私自收养子女的。新收养法。其亲属符合收养人条件且愿意收养的,应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市民政局有关工作人员讲, 早年私自收养子女符合条件可补手续,由于对《收养法》缺乏相关了解,导致不少被收养儿童无法顺利落户,在接受教育、继承等方面一路坎坷。根据通知要求,私自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由监护人送养的孤儿,或者私自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符合收养条件的,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