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养的法律依据有哪些?,针对上面介绍的情况,叶长兰质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四个条件我全部合格,其一:我从捡孩子到如今都是单身,离婚时孩子就判定给了前夫,符合无子女;其二:没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把孩子抚养到11岁吗?其三:我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我市日前开始集中处理八种私自收养情况 --潍坊新闻网,收养法在规定了上述一般条件下的收养的基础上,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条件下的收养。如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收养孤儿和残疾儿童以及收养继子女等。之所以称他们是特殊条件的收养,是因为他们不受某些一般收养条件的限制。外国人收养中国孤儿。 关于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收养,《收养法》第7条规定, 收养法出台前的事实收养如何证明?,这8类情况大致分为:1、1999年4月1日,《收养法》修改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的;2、1999年4月1日,《收养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收养人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条件,私自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捡拾证明不齐全的; 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性收养规定?,收养法第 32 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情况,制定变通的或者补充的规定。自治区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自治州、自治县的规定,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收养法的适用范围如何?,这一规定是关于收养法在时间上适用范围的特殊规定,表明收养法只适用于 1992 年 月 日(包含 月 日),即收养法实施以后发生的收养关系。 对于 1992 年 月 31 日以前发生的收养,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收养法施行前受理,施行时尚未审结的收养案件,或者收养法施行前发生的收养关系, 收养女婴不登记 夫妻离婚谁抚养,收养法第 如,收养法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送养人不得随意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仅限于养父母有虐待、遗弃行为时才有权要求经济补偿; (责任编辑:admin) |





